有實際營運的公司(不論獨資、合伙或有限公司)、NGO、慈善團體及法定組織均可申請科技券。(上市公司除外)
為本地非上市企業及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,以提高生產力或就業務流程升級轉型而設。
提升其長遠競爭力。
成功申請者須承擔不少於項目總成本四分之一的開支
全年接受申請
同時可進行一個科技券項目
有實際營運的公司(不論獨資、合伙或有限公司)、NGO、慈善團體及法定組織均可申請科技券。(上市公司除外)
科技券計劃(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, TVP)資助香港公司75%的科技系統開支,用作提升生產力、改善營運及服務,每間公司累積資助上限為60萬港元
科技券計劃全年接受申請
創新科技委收到申請表後,將對申請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查並進行初步評估。合格的申請將由技術券計劃委員會進行審議。評審標準包括:項目是否與申請公司業務相關、預算是否合理、實施細節是否合理、相關顧問或服務提供者是否有不良記錄。